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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拉萨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以后,达赖集团为了推卸和逃脱其罪责,不惜散布谣言,编造历史,蛊惑人心。作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的主权归属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西藏的真实历史是怎样的?帝国主义是如何阴谋策划“西藏独立”的?新中国成立后西藏是怎样实现和平解放的?1959年西藏叛乱是怎样发生的?达赖集团是怎样进行分裂活动的?……很多问题,都需要还历史以真实面目。
  为了帮助广大师生了解西藏的历史,校党委宣传部收集整理了新华网、人民网的相关文章《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在校园网《时政专栏》和宣传部网页中予以发布,敬请关注。

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西藏 (1)

 

1、历史的真实写照 西藏的主权归属
  西藏在中国的西南部。居住在这里的藏族先民,远在公元前就与生活在中原的汉族有密切联系。以后,经过漫长的岁月,西藏高原上分散的众多部落逐渐统一起来,成为现在的藏族。
  到唐朝(公元618-907年),藏汉双方通过王室间的联姻、会盟,在政治上形成了团结友好的亲谊关系,在经济和文化上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为最终建立统一的国家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在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的布达拉宫,至今一直供奉着公元641年唐朝嫁给藏族吐蕃王的文成公主的塑像。大昭寺前的广场上还矗立着公元823年为双方会盟建立的“唐蕃会盟碑”。
  13世纪中叶,西藏正式归入中国元朝版图。自此之后,尽管中国经历了几代王朝的兴替,多次更换过中央政权,但西藏一直处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
  元朝皇帝设置了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区军政要务。元朝在西藏驻有军队,并由一位王子及其后裔率军驻守西藏地区的东部边缘,逢西藏有事,即可就近入藏,以尽镇戍边疆的职责。1290年,一名万户长叛乱,元朝中央派遣这位王子率军入藏平息。
  1368年明王朝接替元王朝,继承了治理西藏的权力,在今西藏中部和东部分别设立“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与“朵甘行都指挥使司”,兼理民政。西藏西部阿里另设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这些机构的负责官员均由中央任命。
  明朝第三个皇帝明成祖(1403-1424年在位),为有利于治理,给西藏各地宗教领袖封以“法王”“王”“灌顶国师”等名号。王位的继承必须经皇帝批准,遣使册封,新王才能即位。按照朝廷的规定,每年元旦,王须遣使或亲自来京参加朝贺典礼,呈递贺表贡物。至今西藏有的喇嘛寺内还保存着当年必须朝拜的皇帝万岁牌。
  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两大活佛系统属于藏传佛教格鲁派。格鲁派在明代兴起,三世达赖喇嘛本是格鲁派的一个寺院的住持。明朝中央特别开例,准予他入贡,1587年封赐他以“朵儿只唱”名号。
  1644年,清王朝取代了明王朝,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的治理。清朝皇帝于1653年、1713年分别册封五世达赖喇嘛和五世班禅喇嘛,自此正式确定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以及他们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1719年,清政府派军队进入西藏,驱逐盘踞拉萨三年之久的准噶尔部,着手改订西藏的行政体制。为了完善西藏行政机构的职能,清朝多次颁下“章程”,整顿改革旧的制度,建立新的制度。1793年,颁布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共二十九条。章程的主要内容有:
  清政府掌握确定西藏各大活佛包括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去世后转世灵童的大权;驻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督办藏内事务,地位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对西藏文武官员确定品级、名额和升补手续;在西藏成立正规藏军,名额3000人,另从内地调驻西藏各地官兵1400多名;决定在西藏照内地之例,设立铸钱局,铸造官钱行使,银币正面背面分别用汉藏文字铸“乾隆宝藏”字样;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每年的财务收支,由驻藏大臣稽查总核; 西藏差役由全社会平均负担。贵族和大寺庙中实有劳绩可受优待免除差役者,须经过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核准发给执照;凡外人要求到拉萨者,须听候驻藏大臣衙门审批;西藏西南部与印度、尼泊尔等国的边界上若干地点,设立国界标志,驻藏大臣每年出巡各地,检查驻军防务及界碑情况;一切西藏涉外事宜均由驻藏大臣全权处理,噶伦不得与外方通信,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接到外方信件、布施,俱报告驻藏大臣查验,并代为酌定回信;对犯罪者的处罚,都要经过驻藏大臣审批。
  1911年秋,中国内地爆发了辛亥革命,建立了中华民国。1912年3月,中华民国南京临时参议院颁布的民国第一部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领土的一部分。1927年,中国国民党在南京组建国民政府,并于1931年召开国民会议,十三世达赖喇嘛和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均派出正式代表参加。这次国民会议制订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总纲第一条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的领土。
  依历史定制,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以及其他大活佛,必须得到中央政府的认可和册封,他们在西藏地方才有政治上和宗教上的合法地位。民国期间,外患不已,内乱频仍,中央政府孱弱,但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继续接受中央政府的册封。达赖、班禅等多次表示维护祖国统一,拥护中央政府。
(来源:新华社 2008年4月3日)
 

2、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一、历史概况
  西藏古称“蕃”,简称“藏”。西藏在唐宋时期称为“吐蕃”,元明时期称为“乌斯藏”,清代称为“唐古特”、“图伯特”等。清朝康熙年间起称“西藏”至今。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政权始终对西藏行使着有效管辖。藏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七世纪初,松赞干布统一西藏,在逻些(今拉萨)建立吐蕃王朝,并与唐朝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元朝时期,中央政府设立管理藏区事务的宣政院,建立了西藏萨迦地方政权,西藏成为中国元朝中央政府直接治理下的一个行政区域。明朝中央政府承袭元制,先后敕封过三大法王和各级僧官,设立乌斯藏、朵甘两个行都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管理西藏军政事务,并建立了帕竹地方政权。到清朝,西藏与中央的关系进一步得到加强,1652年、1713年清政府分别册封达赖和班禅,正式确定其封号。1721年,清政府废除第巴制度,制定噶伦制度。1727年正式设立驻藏大臣办事衙门,对西藏进行全面管理。1790年建立西藏地方政府即噶厦政府,1791年清政府派军进驻西藏,规定驻藏大臣与达赖共同掌管西藏事务。1792年至1793年清政府制定《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对西藏地方政府的政治、财政、军事、外交、宗教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加强了中央的管理。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签定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放。1956年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自治区首府设在拉萨。
二、自然地理
  西藏自治区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地处北纬26o50′至36o 53′,东经78o25′至99o06′之间的广大地区。北邻新疆,东连四川,东北紧靠青海,东南连接云南,南与缅甸、印度、不丹、锡金、尼泊尔等国毗邻,西与克什米尔地区接壤,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地形复杂多样,陆地国界线4000多公里,南北最宽900多公里,东西最长达2000多公里,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无出海口。全区面积120.22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
  西藏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境内海拔在7000米以上的高峰有50多座,其中8000米以上的有11座,被称为除南极、北极以外的“地球第三极”。全区为喜马拉雅山脉、昆仑山脉和唐古拉山脉所环抱。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可分为四个地带:一是藏北高原,位于昆仑山脉、唐古拉山脉和冈底斯—念青唐古拉山脉之间,长约2400公里,宽约700公里,占自治区总面积的1/3,为一系列浑圆而平缓的山丘,其间夹着许多盆地,低处长年积水成湖,是西藏主要的牧业区。二是藏南谷地,海拔平均在3500米左右,在雅鲁藏布江及其支流流经的地方,有许多宽窄不一的河谷平地,谷宽一般7至8公里,长70至100公里,地形平坦,土质肥沃,是西藏主要的农业区。三是藏东高山峡谷,即藏东南横断山脉、三江流域地区,为一系列由东西走向逐渐转为南北走向的高山深谷,北部海拔5200米左右,山顶平缓,南部海拔4000米左右,山势较陡峻,山顶与谷底落差可达2500米,山顶终年积雪,山腰森林茂密,山麓有四季常青的田园,景色奇特。四是喜马拉雅山地,分布在我国与印度、尼泊尔、不丹、锡金等国接壤的地区,由几条大致东西走向的山脉构成,平均海拔6000米左右,是世界上最高的山脉,山区内西部海拔较高,气候干燥寒冷,东部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森林茂密。
  西藏的气候独特而复杂多样,总体上具有西北严寒、东南温暖湿润的特点,呈现出由东南向西北的带状分布,即:热带—亚热带—温带—亚寒带—寒带;湿润—半湿润—半干旱—干旱。由于地形复杂,还有多种多样的区域气候及明显的垂直气候带。西藏气候总的特点是:日照时间长,辐射强烈;气温较低,温差大;干湿分明,多夜雨;冬春干燥,多大风;气压低,氧气含量少。
  西藏由于海拔高,空气稀薄,水汽、尘埃含量少,纬度又低,是我国太阳辐射总量最多的地区,日照时数也是全国的高值中心,并呈现出由藏东南向藏西北逐渐增多的特点。太阳辐射的年变程,以12月最小,5月或6月最大。全区年均日照时数达1475.8至3554.7小时之间,西部地区则多在3000小时以上。西藏地区平均气温由东南向西北逐渐递减,全区年均温度在-2.8℃到11.9℃之间,温差较大。最温暖的东南地区年均温度约10℃左右,雅鲁藏布江河谷地带年均温度在5℃至9℃之间,东部横断山脉地带,月均温度在10℃以上的时间有4个月左右,藏北高原大部分地方年均温度在0℃以下,喜马拉雅山脉及其北麓山地年均温度在3℃以下。
  西藏年降水量在74.8至901.5毫米之间,地区分布极为不均,由东南向西北递减。总的分布趋势是东多西少,南多北少,迎风坡多于背风坡,东南湿润,西北干燥,雨季分明。雨量集中在6至9月,可占全年降水量的80%至90%。以气温和降水为主要依据,西藏自治区可划分为十一个不同的气候区,即:山地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山地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高原温带湿润气候区、高原温带季风半湿润气候区、高原温带季风半干旱气候区、高原温带季风干旱气候区、高原亚寒带季风湿润气候区、高原亚寒带季风半湿润气候区、高原亚寒带季风半干旱气候区、高原亚寒带季风干旱气候区、高原寒带季风干旱气候区。
三、行政区划
  西藏自治区现设6地1市,即:拉萨市、日喀则地区、山南地区、林芝地区、昌都地区、那曲地区、阿里地区;71个县,1个县级市,1个县级区;140个镇,543个乡。
四、人口资源
  根据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2005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277.00万人,比上年净增4.68万人,增长1.2%。人口出生率为17.9‰,死亡率为7.2‰,自然增长率为10.7‰。
五、土地资源
  西藏自治区土地面积为120.223万平方公里。自然条件复杂多样、区域差异明显,各地土地资源分布不均。这些土地大致可分为六个区域:
  一是藏东高山峡谷农林牧区,为西藏土地开发利用历史最悠久的地区之一。
  二是西藏边境高山深谷林农区。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边境地带。境内山高、谷深、河窄,气候、植被、水、热、土壤等条件优越,森林资源丰富,农产品种类较多,是西藏独特的热带、亚热带经济植物区。
  三是中南部高山宽谷农业区。该区包括拉萨市、日喀则和山南地区各一部分,人口稠密,经济相对发达,是西藏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区域。产业结构较齐全,产值比重最大。
  四是高山湖泊盆地农牧区。位于西藏中南部高山宽谷农业区以南,喜马拉雅山脉主脊线以北,是一个东西狭长的地区。本区多夜雨,属高原温带半干旱气候区。主要灾害性天气有干旱、霜冻,冬、春季多大风、沙暴等,农作物主要有青稞、小麦、豌豆、油菜等。
  五是藏北高原湖泊盆地牧区。位于西藏自治区北部,该区地势高旷、地形复杂、气候干旱、草原辽阔,大部分为纯牧区,是西藏最大的牧业区。
  六是藏北高原未利用区。位于西藏北部,该区高寒、干旱、荒凉,局部草地初步开发为临时性牧场。
  据国土部门统计,截止2005年10月,西藏辖区土地总面积为180,334.82万亩。其中,农用地116,429.16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4.56%;建设用地94.77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05%;未利用地63,810.89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5.39%。
  在农用地中,草地面积为96,689.52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83.04%;林地面积19,020.54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16.33%;耕地面积541.15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0.46%;其它农用地177.86万亩(含园地2.97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0.15%。
  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工矿用地59.41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2.69%;交通运输用地33.86万亩,占建设用地的35.73%;水利设施用地1.49万亩,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8%。
六、矿产资源
  西藏目前已发现101种矿产资源,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有41种,勘查矿床100余处,发现矿点2,000余处,已开发利用的矿种有22种。西藏优势矿种有铜、铬、硼、锂、铅、锌、金、锑、铁,以及地热、矿泉水等,部分矿产在全国占重要地位,矿产资源潜在价值万亿元以上。矿产资源储量居全国前5位的有铬、工艺水晶、刚玉、高温地热、铜、高岭土、菱镁矿、硼、自然硫、云母、砷、矿泉水等12种。石油资源目前也有很好的找矿远景。
七、水利资源
  西藏的水资源主要来源于地表水资源、地下水资源、冰川水资源和大气降水。
地表水资源:西藏境内流域面积大于100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0余条,大小河流数百条,加上季节性流水的间歇河流在千条以上,年均径流量为4482亿立方米。西藏的湖泊面积约250多万公顷,占全国湖泊面积的30%。主要湖泊有:巴松错、然乌错、羊卓雍错、玛旁雍错、纳木错、色林错、扎日南木错、班公错。大于100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2个,大于20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24个,大于5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103个,大于1平方公里的湖泊有819个。金沙江、澜沧江、怒江、雅鲁藏布江等大河都流经西藏,其中,怒江、雅鲁藏布江发源于西藏。亚洲著名的恒河、印度河、布拉马普特拉河、湄公河、萨尔温江、伊洛瓦底江等河流都发源或流经西藏。
  地下水资源:总量约1107亿立方米。
  冰川水资源:西藏的冰川面积约2.7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冰川总面积的46.7%,冰川水资源总量为332亿立方米,分为大陆型冰川和海洋型冰川两大类。其中75%的冰川为外流水系,25%为藏北内流水系。冰川融水是西藏河流、湖泊的重要补给来源。如帕隆藏布冰川融水补给量可占年径流量的60%,朗钦藏布、森格藏布其冰川融水补给量也达49.8%。
  全区地表水资源总量约4,482亿立方米,至2005年底,人均地表水资源占有量约16.18万立方米,耕地亩均地表水资源占有量约8.28万立方米。
八、主要物产
  农作物资源:西藏全区主要农作物有青稞、小麦、玉米、油菜、豆类等品种;蔬菜约有16个大类,150余个品种。萝卜、白菜、西葫芦、西红柿、黄瓜、丝瓜、苦瓜、冬瓜、茄子、辣椒、芹菜、豆类、葱、花菜等大多数蔬菜品种在西藏都有种植。随着高效温室大棚的兴建,内地一些名特优新菜陆续引进并已种植成功。全区建立各类果园400多处,年产干鲜果品1000多万公斤,茶叶1吨,桐油1.5万公斤。在一些地方,苹果、梨、桃、香蕉、桔子、葡萄、西瓜等也有一定面积栽植。
  动物资源:西藏有脊椎动物793种,其中两栖类45种,爬行类55种,鸟类488种,兽类142种,鱼类63种。全区有昆虫近4000种。大中型野生动物数量居全国第一位。特别是藏羚羊数量占世界上整个种群数量的70%以上;黑颈鹤越冬数量占世界上整个种群数量的80%左右;野牦牛数量占世界上整个种群数量的近80%。现有野生动物中被列为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有147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滇金丝猴、虎、野牦牛、藏羚羊、赤斑羚、羚牛、黑颈鹤、棕尾虹雉、蟒等41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有盘羊、岩羊、麝类、马鹿、藏雪鸡、藏马鸡、墨脱缺翅虫等84种;西藏自治区增加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狐狸、斑头雁、赤麻鸭等16种。
  家畜、家禽主要有绵羊、山羊、牦牛、黄牛、犏牛、马、驴、骡、藏鸡、藏猪等。这些家畜、家禽长期以来适应高原环境,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
  水产资源:西藏查明的鱼类中,鲤科的裂腹鱼亚科的鱼类占多数。雅鲁藏布江中游干支流的黑斑原鮡(地方名:拉萨鲇鱼)、班公错的西藏裂腹鱼以及亚东河的亚东鲑鱼较为著名。
  植物资源:西藏是我国森林和原始林最大的林区之一,据国家林业局《2005年中国森林资源报告》公布:西藏现有森林总面积1389.61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22.945亿立方米。截止2005年年底,西藏全区森林覆盖率为11.31%,森林面积名列我国第五,活立木总蓄积量名列我国第一。常见树种主要有云杉、冷杉、铁杉、高山松、华山松、落叶松、云南松、白桦、青冈木等,经济价值很高。稀有针叶树种,如穗花杉、云南红豆杉、印度三尖杉、百日青等,是第三纪的孑遗植物。有高等植物6400多种,其中:苔藓植物700余种,维管束植物(蕨类和种子植物)5700余种。还有藻类植物2376种,真菌878种。有木本植物1700余种,药用植物1000余种,油脂、油料植物100余种,芳香油、香料植物180余种,工业原料植物(含鞣质、树脂、树胶、纤维)300余种,可代食品、饲料的淀粉、野果植物300余种,绿化观赏花卉植物达2000余种。可食用菌,如松茸等415种,药用菌,如灵芝等238种,已知有抗癌作用的真菌,如丝膜菌、虫草等有168种。
  藏药资源:截止2006年4月,西藏全区植物性藏药材有191科、682属、2085种;矿物性藏药材有50余种。全区已开发常用藏药360多种。比较著名的植物性藏药材有冬虫夏草、藏红花、贝母、手掌参、藏茵陈、藏苍蒲、毛膏菜、绿蓉蒿、胡黄连、忍冬果、檀香、桃儿七、雪莲花、天麻、灵芝、三七、大黄、党参等。这些药材药用价值高,其中不少畅销国内外。
  西藏现已初步形成旅游业、藏医药业、农畜产品深加工和民族手工业、绿色食品(饮品)加工业、矿产业、建筑建材业六大经济支柱产业,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布局。
九、旅游资源
   (1)自然风光旅游资源。西藏现有世界级国家自然保护区3处:珠峰自然保护区、藏北羌塘自然保护区、藏东南雅鲁藏布大峡谷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名胜风景区1处:雅砻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风光主要有:以喜马拉雅山脉为主的雪山风光区域、藏北羌塘草原为主的草原风光区域、藏东南森林峡谷为主的自然生态风光区域、阿里神山圣湖为主的高原湖光山色风光区域;湖泊类有阿里神山圣湖为代表的高原雪山湖泊,纳木错为代表的草原湖泊和以巴松错为代表的高原森林湖泊等不同类型的湖泊。现已开辟了拉萨—林芝—山南—拉萨生态旅游环线;拉萨—日喀则—阿里朝圣观光旅游线;拉萨—日喀则—定日—樟木观光旅游线;拉萨—那曲—青海草原风光旅游线。
  (2)人文旅游资源。西藏现有1700多座保护完好、管理有序的寺庙,形成了独特的人文景观。主要有以拉萨布达拉宫、大昭寺为代表的藏民族政治、经济、宗教、历史、文化中心人文景观区;以山南雍布拉康、桑耶寺、昌珠寺、藏王墓群为代表的藏文化发祥地人文景观区;以日喀则扎什伦布寺、萨迦寺为代表的后藏宗教文化人文景观区;以藏北“古格王朝古都遗址”为主的文物古迹人文景观区;以昌都康区文化为代表的“茶马古道”历史文化人文景观区等。全区现有国家优秀旅游城市1座:拉萨市;世界文化遗产1处:布达拉宫及其扩展项目大昭寺、罗布林卡;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3座:拉萨、日喀则、江孜;一年有14个风俗各异的民间重大节日。
十、名胜古迹
  西藏现有名胜古迹大多被列入了各级文物保护范围,目前,全区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51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地(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9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1)布达拉宫。西藏现存最大最完整的古堡建筑群,解放前是达赖的冬宫,位于拉萨市中心。1995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大昭寺。位于拉萨市中心。(3)甘丹寺。位于达孜县。(4)萨迦寺。位于萨迦县。(5)扎什伦布寺。位于日喀则市,是历代班禅驻锡寺。(6)昌珠寺。位于乃东县。(7)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位于江孜县。(8)藏王墓。吐蕃王朝时期藏王的墓葬群,位于琼结县。(9)古格王国遗址。位于札达县。(10)哲蚌寺。位于拉萨市西郊。(11)色拉寺。位于拉萨市北郊。(12)罗布林卡。位于拉萨市西郊,解放前是达赖的夏宫,现为人民公园。(13)夏鲁寺。位于日喀则市。(14)托林寺。位于札达县。(15)桑耶寺。位于扎囊县,是西藏的第一座寺院。(16)卡若遗址。位于昌都县。(17)扎塘寺。位于扎囊县。(18)白居寺。位于江孜县。(19)小昭寺。位于拉萨市中心。(20)朗赛林庄园。位于扎囊县。(21)大唐天竺使出铭。位于吉隆县。(22)拉加里王宫。位于曲松县。(23)吉如拉康。位于乃东县。(24)桑喀古托寺。位于洛扎县。(25)科迦寺。位于普兰县。(26)列山墓地。位于朗县。(27)吉堆吐蕃墓群。位于洛扎县。
(来源:新华网 2008-04-10)

3、说说西藏的主权归属
  西藏在中国的西南部。居住在这里的藏族先民,远在公元前就与生活在中原的汉族有联系。以后,经过漫长的岁月,西藏高原上分散的众多部落逐渐统一起来,成为现在的藏族。到唐朝(公元618—907年),藏汉双方通过王室间的联姻、会盟,在政治上形成了团结友好的亲谊关系,在经济和文化上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为最终建立统一的国家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在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的布达拉宫,至今一直供奉着公元641年唐朝嫁给藏族吐蕃王的文成公主的塑像。大昭寺前的广场上还矗立着公元823年为双方会盟建立的“唐蕃会盟碑”。碑文记载,“舅甥二主,商议社稷如一,结立大和盟约,永无渝替!神人俱以证知,世世代代,使其称赞。”
  13世纪中叶,西藏正式归入中国元朝版图。自此之后,尽管中国经历了几代王朝的兴替,多次更换过中央政权,但西藏一直处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元朝皇帝设置了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区军政要务。这一机构的人员选用,由皇帝决定,它的报告直接送给皇帝。掌握宣政院实权的是“院使”,一般由中央政府总理全国政务的右丞相兼领。
  元朝中央派官员入藏,按照户口多寡,地形险易,出产丰啬,设立大小驿站,联成交通线,由西藏通往大都(今北京市)。
1368年明王朝接替元王朝,继承了治理西藏的权力。明朝中央对元代的官职名称、品秩,大都保留原状。在今西藏中部和东部分别设立“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与“朵甘行都指挥使司”,隶属于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相当于行省级军区机构,兼理民政。西藏西部阿里另设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这些机构的负责官员均由中央任命。
  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两大活佛系统属于藏传佛教格鲁派。格鲁派在明代兴起,三世达赖喇嘛本是格鲁派的一个寺院的住持。明朝中央特别开例,准予他入贡,1587年封赐他以“朵儿只唱”名号。
  1644年,清王朝取代了明王朝,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的治理。清朝皇帝于1653年、1713年分别册封五世达赖喇嘛和五世班禅喇嘛,自此正式确定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以及他们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达赖喇嘛在拉萨统治西藏的大部分地区,班禅额尔德尼在日喀则统治西藏的另一部分地区。1719年,清政府派军队进入西藏,驱逐盘踞拉萨三年之久的准噶尔部,着手改订西藏的行政体制。清朝皇帝封西康地区的一个青年活佛为七世达赖喇嘛,护送入藏;任命四名有功有名望的藏官为“噶伦”,管理西藏政务。1727年,设驻藏大臣,代表中央监督西藏地方行政,西藏与四川、云南、青海的界线,也于此时派员正式勘定。
  清政府掌握确定西藏各大活佛包括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去世后转世灵童的大权。每逢一代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和西藏各大转世活佛的转世灵童觅到时,即将灵童姓名缮写在签上,纳入中央颁发的金瓶,由驻藏大臣会集有关大活佛,掣签确定(金瓶和签现在仍保存在拉萨)。转世灵童的剃发、取法名、选定授戒的师傅和授经的师傅,也都须经过驻藏大臣奏报朝廷核准。当举行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的坐床和亲政典礼时,中央派大员亲临监视。
  1911年秋,中国内地爆发了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近270年的清王朝,建立了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一经成立,即宣布它是合汉、满、蒙、回、藏等民族为一体的共和国。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在就职宣言书中向全世界昭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等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当时作为国旗的五色旗即象征五族为一体。3月,中华民国南京临时参议院颁布的民国第一部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领土的一部分。
  中华民国期间,中央政府一如元、明、清三朝,实行对西藏地方的治理。1912年中央政府设立蒙藏事务局(1914年5月改为蒙藏院),取代清朝的理藩院,主管西藏地方事务,并任命了中央驻藏办事长官,例行清朝驻藏大臣职权。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于1929年设立蒙藏委员会,主管藏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地区行政事宜。1940年4月,国民政府在拉萨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作为中央政府在西藏的常设机构。依历史定制,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以及其他大活佛,必须得到中央政府的认可和册封,他们在西藏地方才有政治上和宗教上的合法地位。民国期间,外患不已,内乱频仍,中央政府孱弱,但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继续接受中央政府的册封。达赖、班禅等多次表示维护祖国统一,拥护中央政府。1919年,十三世达赖对北京中央政府派出的代表团说:“余亲英非出本心……余誓倾心内向,同谋五族幸福。”他在晚年(1930年)还曾表示,“吾所最希求者,即中国真正和平统一”,“都是中国领土,何分尔我”,“英人对吾确有诱惑之念,但吾知主权不可失”,公开表明“不亲英人,不背中央”的意旨(摘自刘曼卿著《康藏轺征》)。九世班禅在遗嘱中说,“余生平所发宏图,为拥护中央,宣扬佛化,促成五族团结,共保国运昌隆”。
  1933年12月,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西藏地方政府依传统旧制向中央呈报。国民政府派专使入藏致祭,并批准热振活佛为摄政,代行达赖喇嘛职权,对于寻觅十三世达赖转世灵童应遵循的办法,西藏地方政府都按照历来的规定一一呈报中央政府。现在的十四世达赖出生于青海省,原名拉木登珠,在他两岁时被选为转世灵童之一。1939年,经西藏地方政府呈报,中央政府指令青海省当局派军队把他护送至拉萨。1940年,当时任中央政府首脑的蒋介石,经特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到拉萨察看后,同意西藏地方摄政热振关于免于金瓶掣签的申请,由国民政府主席正式颁布命令,批准拉木登珠为十四世达赖喇嘛。
(来源:人民网 2008年04月01日)

4、西藏是怎样和平解放的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原在国民党政府统治下的北平、湖南以及与西藏相邻的云南、新疆、西康等省相继以和平方式解放,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也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
  1950年1月,中央政府正式通知西藏地方当局“派出代表到北京谈判西藏和平解放”。但是,当时控制西藏地方政府的摄政大扎·阿旺松饶等人,在某些外国势力的支持下,不顾国家和西藏人民利益,拒不接受中央政府进行和平谈判的号召。他们在西藏东部昌都一线调集藏军主力,布兵设防,企图以武力对抗。在这种形势下,中央政府不得不于1950年10月命令人民解放军渡过金沙江,解放了昌都。
  昌都解放后,中央政府再次敦促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来北京谈判。中央政府坚持和平谈判的政策,给西藏爱国力量以巨大支持和鼓舞。以阿沛·阿旺晋美为代表的爱国上层人士力主和谈,得到了多数人的赞同和支持,提前亲政的十四世达赖喇嘛,接受了进行和平谈判的意见。1951年1月,达赖致信中央人民政府,信中说“余此次接受西藏全体人民热烈而诚恳的要求执政”、“决定和平达成人民之愿望”,派代表“向中央人民政府谋求解决西藏问题”。1951年2月,达赖喇嘛任命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全权代表,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和桑颇·登增顿珠等四人为代表,赴北京全权处理和中央人民政府谈判事宜。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就西藏和平解放的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协议规定,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西藏现行政治制度和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以及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西藏地区的涉外事宜,由中央统一管理。协议还明确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自动进行改革。
  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受到西藏各民族人民的赞成和拥护。1951年9月26日至29日,西藏地方政府召开有全体僧俗官员、三大寺代表参加的大会,专门讨论协议问题。大会最后通过的给达赖的呈文说,“签订的十七条协议,对于达赖之宏业,西藏之佛法、政治、经济诸方面,大有裨益,无与伦比,理当遵照执行”。达赖喇嘛于10月24日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班禅和堪布厅也发表声明,指出协议“完全符合中国各族人民,特别是西藏民族人民的利益”。同年10月26日,人民解放军在西藏人民支持下,顺利进驻拉萨。
  西藏和平解放后,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上层爱国力量为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做了大量工作。1954年,达赖、班禅联袂赴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达赖喇嘛在会上发言,对三年多来执行“十七条协议”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会议所审议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中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和规定表示热烈拥护。在谈到宗教问题时,达赖喇嘛说:西藏人民具有很浓厚的宗教信仰,一些人制造的所谓“共产党、人民政府毁灭宗教”的谣言曾经使他们疑惑不安。但是现在,这种“挑拨离间的谣言已经全部破产了,西藏人民已经切身体会到了我们在宗教信仰上是有自由的。”他表示,要在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族人民帮助下,逐步把西藏建设成为繁荣幸福的地方。9月20日,达赖、班禅等西藏代表与出席会议的全国各族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此次会议上,达赖喇嘛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班禅额尔德尼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他们作为国家领导成员,依照中国宪法,行使参与管理国家各项事务的权利。
1956年4月22日,达赖喇嘛就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他在筹委会成立大会上致词说:“1951年我派代表到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代表进行谈判,在团结友爱的基础上,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从此,西藏人民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奴役和羁绊,回到祖国大家庭,和祖国各兄弟民族人民一样,充分享受到民族平等的一切权利,开始走上了自由幸福的光明大道。”
(摘选自中国政府白皮书《西藏的主权归属与人权状况》。下篇请看《所谓“西藏独立”的由来》)

5、所谓“西藏独立”的由来
  700多年来,中国中央政府一直对西藏地方行使着主权,西藏地方从未成为一个独立国家。记载着700多年来历史事实的数百万件汉藏文档案材料仍保存在北京、南京和西藏拉萨的档案馆中。世界上从未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承认西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1904年,英国外交大臣兰斯顿发出的正式训令称,西藏为“中华帝国的一个省”。1954年,印度总理尼赫鲁在印度人民院的讲演中说:“在以往数百年中,我就不知道在任何时候,任何一个外面的国家曾经否认过中国在西藏的主权。”达赖集团和国际反华势力曾散布自1911年辛亥革命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西藏已是一个“充分行使权力”的国家。历史事实驳斥了这种谎言。仅十四世达赖喇嘛要经国民政府批准方得继承这一点,就充分说明当时的西藏根本没有什么独立的权力。达赖集团和国际反华势力大肆鼓吹的所谓“西藏独立”,不过是近代历史上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产物。
  帝国主义是怎样阴谋策划西藏独立的呢?
  在20世纪初的藏语词汇中还没有“独立”这个词。1840年英帝国主义发动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由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国家。帝国主义势力乘清朝中央政府的虚弱,开始阴谋瓜分包括西藏在内的中国领土。为了把西藏纳入英国的势力范围,1888年、1903年,英国侵略者发动了两次侵略中国西藏的战争。西藏军民奋起抵抗但遭失败。在第二次侵藏战争中,英军一度攻占了拉萨,十三世达赖喇嘛被迫出走,侵略者迫使西藏地方政府官员签订了《拉萨条约》。但由于清朝政府外务部认为《拉萨条约》有损主权,清朝驻藏大臣不予签字,条约无效。帝国主义靠直接军事侵略没有达到完全控制西藏的目的之后,就变换手法,开始策划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活动。1907年8月31日,英、俄帝国签订了《英俄同盟条约》,其中把中国在西藏的主权改称为“宗主权”。这是在国际文件中第一次把中国对西藏地方的主权篡改为“宗主权”。
1911年,中国辛亥革命爆发。次年,英国利用清朝灭亡,民国初建,中国国内政局混乱之机,向中国外交部提出了否定中国对西藏主权的“五条”。在遭中国政府拒绝后,英国封闭了由印度进入西藏的一切道路。1913年,英政府又煽动西藏当局宣布独立,提出“西藏完全独立后,一切军械由英国接济”;“西藏承认英国派员来藏监督财政军事,以作英国扶助西藏独立报酬”;“民国军队行抵西藏,英国担负抵御之责”;“西藏执行开放主义,准英人自由行动”(摘自朱绣著《西藏六十年大事记》)。但英国的图谋未能得逞。
  1913年,英国政府利用篡夺了中华民国大总统职位的袁世凯迫切要求得到各国外交承认和得到国际借款的心理,迫使北京政府参加英国政府提出的中、英、藏三方会议,即“西姆拉会议”。会前,英印政府派驻锡金政治专员柏尔单独会晤西藏地方政府参加会议的代表夏扎伦青,向他鼓吹“宗主权”具有“独立”的含义。柏尔在其所著《西藏之过去与现在》一书中自述:“当吾遇夏扎伦青于江孜时,吾劝其搜集所有关于昔日中藏交涉以及陆续为中国占领而西藏现今要求归还之各州县等项之文牍,携之赴会。”经过英国的唆使,西藏代表首次提出了“西藏独立”的口号,并提出“西藏疆域包括青海、理塘、巴塘等处并及打箭炉”等要求,当即遭到中国政府代表的拒绝。这时,英国代表按事先策划,提出了所谓的“折中”方案,把中国藏族居住的所有地区划分为“内藏”、“外藏”两部分,“内藏”包括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的藏族居住地区,由中国政府直接管辖;“外藏”包括西藏和西康西部地区,要求中国政府“承认外藏自治”,“不干涉其内政”,“但中国仍派大臣驻拉萨,护卫部队限三百人”。这个“折中”方案的实质,是把中国在西藏地方的主权篡改为所谓“宗主权”,使西藏在“自治”的名义下,脱离中国政府的管辖。如此无理的要求,当然遭到了全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1914年7月3日,中国政府代表陈贻范奉国内训示,拒绝在所谓“西姆拉条约”上签字,并且发表声明:“凡英国和西藏本日或他日所签订的条约或类似的文件,中国政府一概不能承认。”中国政府同时将此立场照会英国政府。会议遂以破裂告终。
  1942年夏,西藏地方政府在英国代表的支持下突然宣布成立“外交局”,公开进行“西藏独立”活动。消息传出,遭到全国人民的同声谴责,国民政府也发出严正警告,西藏地方政府迫于压力,不得不向国民政府报告改变原议。1947年3月在新德里举行“泛亚洲会议”,英帝国主义幕后策划邀请西藏派代表参加,在会场上悬挂的亚洲地图和万国旗中,把西藏作为一个独立国家对待。经中国代表团提出严重抗议后,会议组织者不得不改正。
  1949年底前后,美国人劳尔·汤姆斯以“无线电评论员”名义在西藏探索“华盛顿给西藏以可能的援助”,并在美报刊上报道:“美国已准备承认西藏为独立自由”的国家。1950年上半年,一批美国枪支弹药经由加尔各答运入西藏,用以对抗中国解放军进藏,同年11月1日,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公开诬蔑中国解放本国领土西藏的行动是“侵略”。同月,美国指使他国在联合国提出干涉中国西藏的提案。由于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和一些国家的反对,这个阴谋没有得逞。100多年来的历史事实清楚地说明,所谓“西藏独立”完全是新老帝国主义者出于攫取西藏的野心而挑动起来的。十四世达赖喇嘛早年曾指出:“帝国主义利用西藏人民反对满清和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情绪,进行各种诱骗和挑拨,企图使西藏人民脱离祖国而处于他们的压迫和奴役之下。”
(摘选自中国政府白皮书《西藏的主权归属与人权状况》。  

6、西藏武装叛乱是怎样发生的
  和平解放前,西藏实行的是上层僧侣和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西藏的广大农奴迫切要求挣脱农奴制的枷锁。和平解放后,许多上中层的开明人士也认识到,如不改革旧制度,西藏民族断无繁荣昌盛的可能。中央人民政府考虑到西藏历史和现实的特殊情况,对西藏社会制度的改革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十七条协议”规定,这种改革中央不加强迫,由西藏地方政府自动进行。1957年1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访问印度期间又向达赖、班禅及随行的西藏地方政府主要官员转交了毛泽东主席的信,传达了中央的决定,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1958年―1962年)不搞改革,过6年之后是否改革,仍然由西藏根据那时的情况和条件决定。
  但是,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根本反对改革,试图永远保持农奴制,以维护既得利益。他们蓄意违背和破坏“十七条协议”,变本加厉地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1952年3、4月间,西藏地方政府的司曹鲁康娃和洛桑扎西暗中支持非法组织“人民会议”在拉萨骚乱闹事,反对“十七条协议”,提出人民解放军“撤出西藏”。1955年,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索康·旺清格勒等在当时的西康省藏区秘密策划煽动武装叛乱。1956年,该区叛乱开始,叛乱分子围攻地方政权机构,残杀工作人员和群众数百人。1957年5月在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柳霞·土登塔巴、先喀·居美多吉的支持下,成立了“四水六岗”叛乱组织,稍后又成立号称“卫教军”的叛乱武装,提出“西藏独立”及反对改革的口号,叛乱活动愈演愈烈。武装叛乱分子窜扰昌都、丁青、黑河、山南等地区,杀戮干部,破坏交通,袭击中央派驻当地的机关、部队,并到处抢掠财物,残害人民,奸淫妇女。乃东宗一个名叫东达八扎的商人,因不肯参加叛乱,叛乱分子把他和妻子抓起来,吊打过后,将东达八扎杀死,将他妻子强奸。当时的旧西藏地方政府也承认,很多群众因遭叛乱分子残害向他们告状,仅1958年8月,就有70多起。
  中央人民政府本着民族团结的精神,一再责成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惩办叛乱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并对西藏地方政府的噶伦表示,“中央不改变西藏地区推迟改革的决定,并且在将来实行改革时仍要采取和平改革的方针”。但是西藏上层反动集团把中央这种仁至义尽的态度看作软弱可欺。他们宣称:“9年来,汉人动也不敢动我们最美妙最神圣的制度;我们打他们,他们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只要我们从外地调一大批武装到拉萨,一打汉人准跑;如果不跑,我们就把达赖佛爷逼往山南,聚集力量,举行反攻,夺回拉萨;最后不行,就跑印度。”
   西藏的武装叛乱,从开始就得到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美国人诺曼·C·霍尔著《美国、西藏和中国》披露,1957年,美国中央情报局从旅居国外的藏人中挑选6名青年,送美国的关岛,接受识图、收发报、射击和跳伞训练。此后,美国又在科罗拉多州海尔营地分批训练“康巴游击队员”达170人,经训练的“康巴游击队员”被分批空投或潜回西藏,“建立有效的抵抗运动”,“反对中国人的占领”。1975年9月5日香港出版的《远东经济评论》所载《美国中央情报局对西藏的阴谋》一文记述:1958年5月,首批受美训练的两名特务携带电台到叛乱头目恩珠仓·公布扎西设在山南的总部与美国中央情报局联系。不久,美国即在哲古地区空投一批武器弹药给叛乱分子,计轻机枪20挺,迫击炮2门,步枪100支,手榴弹600枚,炮弹600发,子弹近4万发。这一时期,美国还从陆路偷运大批武器弹药供给盘踞山南的叛乱分子。
   在西藏顽固坚持农奴制度的农奴主和国外反华势力相互勾结下,叛乱活动迅速蔓延。1959年3月10日在拉萨发生的全面武装叛乱,就是经精心策划而挑起的。
2月7日,达赖喇嘛主动向西藏军区副司令员邓少东等提出:“听说西藏军区文工团在内地学习回来后演出的节目很好,我想看一次,请你们给安排一下。”邓少东等当即表示欢迎,并请达赖确定演出时间、地点,同时将达赖的这一愿望告诉了西藏地方政府的索康等噶伦和达赖的副官长帕拉·土登为登等人。3月8日,达赖确定3月10日下午3时到西藏军区礼堂看演出。西藏军区方面为此作了认真周到的接待准备工作。3月9日晚,拉萨墨本(市长)却煽动市民说:达赖喇嘛明天要去军区赴宴、看戏,汉人准备了飞机,要把达赖喇嘛劫往北京;每家都要派人到达赖喇嘛驻地罗布林卡请愿,请求他不要去军区看戏。次日晨,叛乱分子胁迫2000多人去罗布林卡,又散布“军区要毒死达赖喇嘛”的谣言,呼喊“西藏独立”、“赶走汉人”的口号。叛乱分子当场打伤西藏地方政府卸任噶伦、时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的桑颇·才旺仁增,用石头将爱国进步人士、自治区筹委会委员堪穷帕巴拉·索朗降措活活打死,并拴在马尾上拖尸到市中心示众。随后,叛乱头目连续召开所谓“人民代表会议”、“西藏独立国人民会议”,加紧组织和扩大叛乱武装。他们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宣布“西藏独立”,全面发动了背叛祖国的武装叛乱。
  虽然罗布林卡受到叛乱分子控制,同达赖喇嘛的联系十分困难,中央代理代表谭冠三仍设法通过爱国人士先后于3月10日、11日和15日给达赖喇嘛三封信。谭冠三在信中表示体谅达赖喇嘛的处境,关心他的安全,并指出叛乱分子猖獗地进行军事挑衅,要求西藏地方政府立即予以制止。达赖喇嘛亦于3月11日、12日和16日先后给谭冠三复信3封。信中说:“反动的坏分子们正借口保护我的安全而进行危害我的活动,对此我正设法平息。”“反动集团的违法行为,使我无限忧伤……以保护我的安全为名而制造的严重离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事件,我正尽一切可能设法处理。”在16日的信中,他还表示,已对地方政府官员等进行了“教育”和“严厉地指责”,并表示几天后还可能到军区去。达赖喇嘛这三封亲笔信的原件曾由新华社记者拍成照片公开发表,现仍保存完好。
  但是,3月17日夜,噶伦索康、柳霞、夏苏等叛乱头目挟持达赖喇嘛逃离拉萨,前往叛乱武装的“根据地”山南。叛乱失败后,又逃往印度。
达赖喇嘛离开拉萨后,叛乱分子调集约7000人,于3月20日凌晨向党政军机关发动全面进攻。人民解放军在忍无可忍、让无可让的情况下,于当日上午10时奉命进行反击。在藏族爱国僧俗人民的支持下,仅用两天时间,就彻底平息了拉萨市区的叛乱。以后又平息了叛乱分子长期盘踞的山南地区的叛乱。流窜于其他地区的叛乱武装也相继瓦解。人民解放军在平叛过程中军纪严明,得到广大僧俗人士的衷心拥护。他们主动配合人民解放军平息叛乱,各地群众纷纷组织自卫队、联防队、保畜队等自卫性组织,为平叛大军修路、运输、送信、引路、烧茶送水、站岗放哨、救治伤员,使叛乱分子陷于孤立。
(摘选自中国政府白皮书《西藏的主权归属与人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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